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新型环保沥青拌站建设项目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地址:大城县广安工业区二、项目名称:新型环保沥青拌站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永春县苏坑镇工业园区
四、建设单位:泉州市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喆枘鑫(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加工。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春县苏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大气环境:
砂石骨料烘干、提升及筛分粉尘、燃烧机燃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重力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再生加热废气经热再生滚筒配套尾气燃烧器二次燃烧处理后汇入DA001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料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加热及搅拌混料废气、成品卸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喷淋+干式过滤+活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厂区道路及作业场所应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并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滴漏沥青及残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回用于生产;废石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由厂商回收利用;废活炭、废导热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导热油空桶、润滑油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铁皮保温施工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建立有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八、公众参与
无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重庆醋酸钠无色无味的结晶体,在空气中可被风化,可燃。易溶于水,微溶于yi醇,不溶于yi mi。123℃时失去结晶水。通常湿法制取的有醋酸的味道。水中发生水解。显碱。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600